重庆允许养什么狗?
重庆市城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在重点管理区域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可以饲养的犬类仅限于以下小型观赏犬(成年犬体高不超过0.35米):
(一)北京史宾格猎犬;
(二)北京玩具牧羊犬;
(三)边境牧羊犬;
(四)博美犬;
(五)西施犬;
(六)迷你贵宾犬;
(七)泰迪犬;
(八)吉娃娃犬;
(九)贵妇犬;
(十)比熊犬。
第十条 其他管理区域内非农业生产需要仅可饲养小型观赏犬,农业生产、牧区等区域可饲养用于狩猎或牧羊、牧牛的犬类。
重庆市城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在重点管理区域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可以饲养的犬类仅限于以下小型观赏犬(成年犬体高不超过0.35米):
(一)北京史宾格猎犬;
(二)北京玩具牧羊犬;
(三)边境牧羊犬;
(四)博美犬;
(五)西施犬;
(六)迷你贵宾犬;
(七)泰迪犬;
(八)吉娃娃犬;
(九)贵妇犬;
(十)比熊犬。
第十条 其他管理区域内非农业生产需要仅可饲养小型观赏犬,农业生产、牧区等区域可饲养用于狩猎或牧羊、牧牛的犬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