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蛇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吗?
不是,但引进和运输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我国没有批准进口野生玉米蛇,所以不可能从国外引进野外生存的玉米蛇品种。市场上销售的所谓“玉米蛇”,要么是没有到达性成熟的幼体,要么是人工繁殖的近亲交配个体,已经远远偏离了自然分布状态下的野生种群的基因型,可以说是驯化的,但不是家养的。 所以,按照法律规定,这类动物不算陆生野生动物。但并不是说这样你就可以随意买卖和饲养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需要取得进境物种许可才能引进境外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中,进境物种名录中并没有列入玉米蛇(学名:Pantherophis guttatus)。也就是说,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的商家,直接或间接进出口未经驯化的野生玉米蛇是违法的。 但是!
2017年5月,原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核准部分地区开展驯养繁殖技术试验的通知》,同意部分省份部分区域开展相关技术的繁育试验,并明确了相关要求。
根据上述文件,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等地被批准作为“驯养繁殖技术试验地区”。 这些地区可以开展相关工作,但不包括商业性经营利用活动。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同时,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虽然玉米蛇不属于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动物,但是属于省重点保护动物,不能人为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