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可以领养的宠物吗?
首先,非常非常感谢你的好意! 你说的领养,应该是救助流浪动物吧,我最近一直在想怎么建立一套完善的救助流程,但还没理出头绪(我是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但对动物救助这方面还是个门外汉),所以很感谢你能提出这样的建议。 你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不可以由宠物主人发布求收养信息或由宠物医院公布待收养信息”,这个在我看来是行得通的,比如可以在宠物社交网络上建立专门的板块供宠物主人发求收养信息和照片等等;不过这些社交网络上的信息传播性太强,又不具备法律效力,真的收到信息后如何进一步操作(送养、领养、转赠?)就全靠双方协商了,我觉得关键还是要有一个中间机构来协调,并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
你提出的另一个问题“是否可以通过立法禁止宠物随意遗弃?”我认为通过立法禁止宠物随意遗弃的确是有必要的,但是同时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考虑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呢——有多少宠物是被弃养的?据统计我国每年都有将近一千万只宠物被遗弃,而这一百万只宠物中又有多少人是因为饲养者盲目饲养、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对宠物缺乏责任感等原因造成的? 所以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引导公众的文明养犬、理性养犬?比如在养犬之前做好足够的思想准备、了解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是否能承受得起宠物业带来的种种责任,而不是把它当成儿戏甚至因为自己的原因将它抛弃。